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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证 给了彩礼 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迁户 把自己的女儿拉黑了 而且给彩礼的时候女方父母也没出面 而是让她的哥哥转交的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 返还彩礼 强制迁户吗

婚姻家庭
2020-08-06 05:49: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对彩礼退还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 对方有权起诉离婚,你是否同意不影响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离婚。如果离婚,婚前彩礼和两万元根据法律规定是无权收回的,但法律另规定如果结婚不满一年离婚,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女方酌情返还,因此你应该要求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你生活苦难和借钱给付彩礼的证明,向法院主张要求返还,会返还你一部分的。
  • 您好,法院能否支持返还彩礼要看是否具备返还彩礼的条件,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至于法院能否判决离婚,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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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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