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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工地被聘请为材料库管员,然2004年10月25日早上,公司没通知我任何事情就以盘点为名将库房帖上封条,然后就要求我交出钥匙.理由是我不作材料帐本。事实上从一开始公司就没有要求我做帐,而是要求另一材料员(该单位正式职工)做,说是不允许聘用人员做帐。我认为我的人格受到了污辱,精神受到较强列的刺激。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想自从2004年5月25日接手做这项工作以来,我一直很珍惜,根据安排,住在库房,24小时在工地,因为工程比较分散,收材料得一个工地一个工地来回跑,经常半夜还在工作,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我想不通,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04-10-27 15:19: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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