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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有妻子和五个子女,4个子女是死者与前亡妻生的,一个女儿是现在妻子的,现在有些遗产在银行拿不出来,死者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都遗失了,请问如果处理银行里的遗产需要办什么手续?

继承
2020-08-24 01:14: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被继承人死后所立的嗣子,没有共同生活,在经济上没有任何往来,未尽过赡养义务,也未形成收养关系,无权继承遗产。关于死者的债务,在原则上子女可以不负责任。
  • 子女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去世,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子女的遗产,参与遗产分配
  • 办理遗产所需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医院或火葬场的都有效)。

    (2)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标的物证明(比如动财,应当拿上银行卡、股票、社保卡等资料;不动产则拿上土地使用证、房管证等资料)。

    (3)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有无养子女、继子女的情况的证明。

    (5)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

    (6)放弃遗产人书写的《放弃遗产声明书》。

    (7)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 需要明确所有的继承人,依法办理继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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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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