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恋爱时的开销是可以要回来的。恋爱关系中的大额转账一般会认定为是借款行为,分手之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是带有特殊意义的转账数额,如1314、520等一般会认定为赠与行为,就比较难追回了。此外,恋爱中带有特殊含义的贵重物品等赠送也是可以要回的,比如戒指、项链、手机等,这些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是可以要回的。请问您在恋爱关系中的开销多大呢?有没有大额转账或者贵重礼物赠送呢?有没有对方劈腿的证据呢?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与我详谈具体的情况,我一定会尽力帮您维权的,而且我们的法律咨询都是免费的,您有什么问题都是可以咨询的,我们一定会尽力帮您解答的,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