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治安案件中被殴打者的朋友报案,被殴打者不来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制作笔录,去医院调查被殴打者没什么伤势,被殴打者也不肯配合伤情鉴定,现在知道殴打者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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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该机构的上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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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伤残鉴定的时效的计算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开始计算: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
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人身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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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的损失。
2、《
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根据上述规定,承担
民事责任并不一定要有损失,但是承担赔偿责任一定要有损失,因为“赔偿”就是“赔偿损失”,所以,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有损失,否则也就不存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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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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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