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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落户到女方名下,公正过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目前还有30万未还,存款有30w,离婚如何分割

民事相关
2020-08-04 14:19: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以分割的财产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其中,该分块是婚前还是婚后的产生?
    可以分割的财产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要明确产生的时间,具体金额分配,和用途。
  • 房子属于女方的,但是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那已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等,共同存款也是均分,具体你可以致电向我详询。
  • 按照你所描述的案情,房产因一方婚前购买,又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债务如果属于双方共同所借,或借款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存款等财产只要婚后所得,不管在谁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一般一人一半
  • 财产属于女方的,但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属于男方,共同债务一人一半,存款一人一半或协商
  • 你好,存款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那么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债务的用途。具体情况可以致电沟通或者来律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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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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