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单位派我去给另一个事业单位帮忙,在工作期间我所坐的他们单位的公车suv,在我未完全下车的情况下开动(本来在坡上停着,突然往上开),轧到我的脚趾时我害怕大喊,司机仍然继续往上开,直接轧过我的脚面、脚踝、小腿,膝盖也被拧了。当时疼得我没法说话,他们赶紧把我从农村送回市里医院,医生只让拍X光,说骨头没事让静养。之后一直疼痛难忍,第四十天医生让住院康复治疗,住了半个月医生说我年轻怕耽误,让我去上级医院,由于疫情整个二月份在家中静养,三月初去上级医院住院一个月,至今没好利索。 轧我的司机,只是那个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临时让他开车,他可能有点情绪,轧完我就给我说了一句,他不是专职司机。 由于当时没报警,现在找他们协商,他们的意思是我单位给我报工伤就行了,他们单位不好出这笔赔偿…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