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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面积93,房子赠予夫妻另一方,然后公正,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婚姻家庭
2020-08-21 11:38: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需要负担以下费用:法院的诉讼费、律师费、房屋评估收费等。
    1、诉讼费:根据最高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律师费一般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的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比例的费用。
    3、如果双方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存在异议,法院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双方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
  • 2014最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赠予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指明或者只说赠予给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根据《婚姻法》中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就应当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
  • 由于房产的特殊性,在我国对房产的归属一般按照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婚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则房子的产权没有进行变更,属于原产权人。离婚时属于原产权人,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已经过户的,则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房产赠与的,公证与否都不能改变房子的产权,正确的做法就是将房产进行过户,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证房子的产权,保证赠与合同的有效性。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婚前夫妻财产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关键是对财产的认定,认定为彩礼的,则有返还的可能,不认定为彩礼的,只能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因此,有没有必要将赠与的财产约定一定的条件,附上一定的义务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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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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