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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香港永久居民,配偶系上海市户籍,有十六年婚姻,现感情破裂,协商协议离婚,是否在漕宝路70号每周四办理?请问周四上午还是下午?需带好哪些证件?

民事相关
2020-08-14 16:45:2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吗?为避免日后因为财产产生纠纷,我可以为你拟定一份离婚协议,是什么原因想要离婚呢?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的、婚内出轨的一方为过错方,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且在分财产会综合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婚后购置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呢?如果你愿意让我了解更多情况,但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可以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可以协议离婚。可以与民政局联系预约办理。
  • 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处夫妻双方离婚的标准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基本原则的,如果夫妻双方存在感情破裂的事实,则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处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如果只有一方起诉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会判处离婚,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六个月内不起诉,同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和好的的,则法院再次受理案件时一般户判处双方。进行离婚
  • 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这一事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先救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在达成共识后再就双方子女的归属权来进行协商,最后得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后便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办理。 要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协议离婚的条件:
    1.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的配偶。
    2.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 这个问题最好问一下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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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