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和房东的租赁合同到2021年9月份到期,租金交至2020年2月14日,但是今年疫情期间我的店铺楼下大门从2月3号上锁一直到4月27号,期间一直无法经营并且我的团队也因此解散,中间三月份时有和房东电话表明不想租了,但因店铺新装修整体投入200万左右,所以和房东协商不租了,双方找人接手整体转让,现在8月份了,店铺一直找不到人接手,房东现在把店铺大门上了锁,并让我支付5.6.7月份房租,并且只要人接手我就必须按合同付房租,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合同纠纷
2020-08-04 10:25: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在没有续签合同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内容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内容的,视作签订了一个无期限的租赁合同,合同双方的一方都可以无条件的在任何时间内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类的损失是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 你好!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迁如何理赔可以根据以下几点维护权益1、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 2、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 3、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