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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男方开始承认是他的付了一些药流费用,后来要清宫了,还有一些检查费,他不给了,也不承认了,还说孩子不是他的,我可以起诉他吗,起诉他需要什么

民事相关
2020-08-08 00:54: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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