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 法律规定是提前几个工作日呀? 我签的试用期合同写的是需要提前7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试用期合同上写的是劳动者离职需要提前七天告知用人单位是否合法呢? ​用人单位说的是给我一个月的试用期 然后转正 我是6月5日开始上班的到7月5日就是一个月试用期,合同上也是写的这个时间段  现在已经快满两个月了 工资给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试用期只有基本工资没有提成,转正的标准是基本工资加提成)还没签正式合同 那我要离职是按试用期合同算吗? 用人单位给我说的是 我现在已经转正了,工资也是按转正后的待遇发的 只是就差没签合同。 诉求:1、用人单位试用期合同离职规定需要提前七天告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用人单位说的一个月转正到现在约两个月了未签正式合同,但工资是按转正后待遇发的,现在离职是不是按试用期合同算?

劳动纠纷
2020-08-08 13:29: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给你详细解答的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部1996年10月31日发出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适用一次试用期。
  • 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试用期离职工资怎么算?
    1、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2、工资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发放。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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