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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身份证过期了,正在补办当中,别人要打钱给我,我能收到打来的钱吗

婚姻家庭
2020-08-06 06:17: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丢失或被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身份证跟随人一生,有唯一的编码和内置信息,不能像挂失银行卡那样办了新卡后旧卡自动失效,
    身份证丢失后如果处理不当,确实会引起一些麻烦。如果银行没有尽到证件和其他身份信息的审核职责,就容易产生被冒用的情况。作为银行这样的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对于个人信息也应该进一步核查。
    一般需要居民出示身份证的单位,如银行、工商等,大多配备了身份证验证设备,能够读取、审核身份证芯片内的信息是否与持证人的情况一致。据此,完全能够识别出是否是身份证所有人本人,从而有效防止身份证件被伪造、变造等。
    如果身份证遗失,要尽快报警或者到派出所做个备案。如果发生纠纷,备案信息将作为证据。此外,个人要尽快补办身份证,新补办的身份证核发日期在公安户籍系统里会有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这样,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居民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持户口簿到所在地证大厅申请办理。身份证办理需要2个月时间才能拿到。在补办期间如果急需用身份证的话,可以在办理身份证后的15日内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证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领取)。在不需用磁的情况下,临时证和正式证效力等同。
    按照规定,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40元;临时证每证收费10元。
  •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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