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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那边说必须要等交强险赔完了人家才赔,还有交强险公司只出着1万合理吗?多少钱合理!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在西藏这边出了交通事故,2个小孩每个都是三处骨折1个小孩轻伤,现在我的交强险公司说没有评残的话只给1万,商业险那边说必须要等交强险赔完了人家才赔,现在人家伤者那边在医院花了21万多,(没算我的),还有后期2次手术什么的,人家又问我要20多万,我想问一下这个钱该谁出,还有交强险公司只出着1万合理吗?还有能不能帮我算一下他这个2次手术的20多万合理吗?多少钱合理!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20-08-03 16:45: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只处理交强险,但会判决对方支付的。
  • 第一,你可以在伤者做完相关检查确认没事后跟伤者协商确定赔偿数额,达成赔偿协议,并保留诊断证明等凭证。

    第二,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报警,由交警队根据情况确定责任。然后还是涉及赔偿事宜。

    第三,对于伤者拒不出院的情况,尽量收集能够证明伤者无需住院的证据,包括医院出具的医嘱确认可以出院,诊断证明证明伤情痊愈等证据。

    如果认为住院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在法院诉讼阶段也可以申请作医疗费用是否合理的司法鉴定。
  • 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备注: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 交通事故诉讼后被告不赔:
    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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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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