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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无锡租了个房子,当初住进来和二手房东口头协议说住两年,住了一年多点二手房东不在无锡回老家去了,转给他老乡继续租房子,我又住了四个月,他老乡说房子不租给我住了,让我马上搬走,可我还有半年时间和约没到底,这个老乡不成认我和房东的口头协议,我也没有证据,现在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8-04 16:56: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打官司需要有证据的,需要有证据,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口头协议属于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只要口头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协议或者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但口头协议一旦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当事人举证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内容较为困难。

  •   1、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3、但如果没有人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无证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是很难认定有口头协议的。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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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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