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两个人拦着不让过路回家,还先动手打人,追到被打人家门口还要打,最后对方其中一个人被被打人为了自卫而弄伤了头部,医院证明是轻微二级伤,对方将被打人告状,派出所把人捉了,派出所叫双方协议和解,而对方不原肯和解,叫派出所捉人坐牢,这件事怎样解决,被打人是否很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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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打架后,伤人一方被判刑后,即使是在坐牢,仍然还要赔偿受害人相应的损失,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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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负有赔偿责任,打架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过错的应当依法受到追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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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