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 关于火灾认定 涉及到民事赔偿 政府有权证明财产损失吗 还是必须找第三方机构啊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
因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由火灾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对于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下三种方式来处理: 1、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 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损的具体物品及相应金额的,则可以要求责任方根据相应的
证据进行赔偿。 3、如果无法提供损失具体金额的,则可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
-
财产损失定损:指根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采用相应的标准和计价办法。对事故损失物进行勘察、丈量、测绘、鉴定,并确定价值鉴定结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作为
交通事故处理确定
损害赔偿,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