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现在想离职,但不知道能否拿到工资
因为有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金额达到3万左右,公司没有正面给予回复,现在扣了我3月份的工资,且5,6,7月份的工资现在还没有发。
解答: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追问:谢谢你的回复,这条我也在网上看了,但不明白,能解释下吗?
比如:
1、本人不是故意造成的公司损失,且订单发出前公司也是有经理审批,签字盖章的,我与公司的责任是这么界定的?
2、公司要求赔偿是全额赔偿?
3、扣除员工公司的20%是一直按月扣知道全额赔付吗?
4、我现在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不是辞职申请),公司没有给予正面回复,我30天到了后是否就可以不再这里上班了?
5、因为现在有好几个月的工资公司没有发,离职后工资是否能拿到?
6、造成的直接损失约3万左右。我离职后公司会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的话,我有什么方式能拿到属于我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