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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餐厅干了一个月。工资是3000快。押金1500。也就是说我只拿到了1500。我自己离职了。押金能拿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20-08-04 15:18: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单位不得收取押金,应当退回
  • 员工离职了的,在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应扣除双休日。
    当月应得工资=当月日工资×应发薪天数(含有薪假期)
    1、当月日工资=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包括各种补贴,但不含奖金、加班费)÷当月应出勤天数(含有薪假期)。
    2、应发薪天数是指当月实际天数(如31日、30日等)扣除周休息日(如双休日)和缺勤日(请事假或者旷工)的天数
  • 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依照法律规定离职的,可以在离职时一次性获得应得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么有依法给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出来后用人单位仍然步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到法院起诉。
  • 可以的,法律规定不允许有押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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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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