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想问一下新法律关于以下财产的规定。是否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况是这样的:(1)“儿子要结婚,但是没有钱,父亲就帮儿子借了钱,并且购置了家俱。当时父亲并没有说所借的钱是赠给儿子的,是要儿子偿还的。但这只是口头协议。那么父亲为了儿子所借的钱是否应该属于儿子和儿子媳妇的共同财产。”(2)父亲所建造的房子是否应该属于儿子和儿子媳妇的共同财产。您能否及时告诉我。(3)儿子现在所得的工资已支助他的弟弟上学用了,那么弟弟所用的钱是否应该还给他作为共同财产呢?可是弟弟现在还在上学啊? 律师啊!如果这对夫妻协议离婚未成,而男方一定要离,那么应该怎么办?这时离婚的程序又是如何?夫妻现在还没有孩子,结婚只有2年,那么财产应该怎么分?为了结婚所付的债又应该怎么办?假如要对所付的债进行举证,那么应该怎样举证?

证券投资
2004-10-25 10:56: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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