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年前在银行贷款了5万多元做生意,是用了住房做低压的,还款是每个月扣1千多元,直至扣5年时间,但现在生意失败了,有约1年没上银行还钱了,总数约有2万元左右不能还清,现又没能找到工作,连吃饭都很勉强支持,请问这样的情况能申请破产吗?申请破产后我低压的住房会被查封吗?没有房子住法院会叫你一家大细睡街吗?就算查封了,如果当时的房子估价是十多万,银行会将余价的十万还给我吗?我留意到香港人申请了破产后需然在几年内很多节制,但是,是不用还债的,但现在中国,我的情况一般是怎样处理的呢?我现在很无奈,请你们给予回复啊!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