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补偿并不是必须要经过法院、劳动你仲裁的。你和前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从法律的角度看,你们属于协商终止,那么原公司应当给予你3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原公司已经关闭,根据你们的新劳动合同,新公司同意承接原合同,可以向新公司主张。当公司不同意给你补偿时,你才需要向法院、仲裁院起诉,而不是由公司申请,说人话,就是你要打官司告公司。但目前关键问题是拖得时间太久,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法院很难帮到你,再则你还在公司做事,建议还是协商解决。
追问:谢谢。 协商后公司给出2种方案,第一种是新公司承接并保留前公司的工龄,不会因其倒闭而失效,有合同为证。
但是呢,总归意难平,当初若是不转签新公司,就会有7个月的补偿金。这样的补偿事件毕竟小概率,错过了真的很可惜。因为往后若是离职或到期不续约什么的,工龄都成空,补偿更不用说了。
在我询问下,然后他们提出第二种方案,就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追回前公司三个月的补偿金。但赢面很小,风险很大,因为仲裁流程快,下个月补偿金就会下来。而法院那边积压很多案件,快则半年才能处理到我的案子,等到这个时间钱可能就分完了。就怕是赢了,钱分不到,工龄也没了。
这就令人纠结了,一时难以定夺。公司和法援让我好好考虑一天内给他们答复,下周一就要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