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申请诉中保全可以要求法院开取立案通知书吗?

交通事故
2020-09-24 09:44: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跟受理法院沟通。
  • 强制执行已经立案,开始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利益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以邮寄的方式立案,以下为邮寄材料:
      1、执行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信息);
      4、仲裁裁决书;
      5、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材料(如果有)。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您立即起诉 申请财产保全,至于是否成功 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你好,可以申请开具,建议来电咨询委托律师处理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