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家机关的财务人员,因为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从而得罪一人。该人中午喝醉酒寻衅滋事。用脚揣财务室的门(门被揣坏),并在单位楼道里当着全单位同事的面,用肮脏下流的语言对我进行侮辱漫骂。给我精神造成严重伤害。 次日,我通过单位领导解决,领导开会研究此事,得出结论是先派人找他谈话,做思想工作。但现在事情已经过去20天了,我迟迟未见任何答复。现在继续找领导。领导也说会解决的,但现在工作忙,没有时间。等11月初忙完这段工作就解决。我有点失望了,觉得领导都是在做好人,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