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置的风淋设备,供方完工后验收不合格,需要修理,对方一直拖着不回应,现在相关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都拒接电话,联系不到.我方因生产需要急于使用,发传真通知对方如再不修理,即另请第3方修理,但此次合同剩余款项将不再付给对方,传真对方已收到,但不做出任何回应.
如没有对方对传真的回复,并加盖其企业公章,是否我方建议无效,必须支付剩余款项?可是对方不予回应,也不修理,我方应采取什么措施?
-
可以在进行证据保全后,找第三方修理,依据合同约定主张承担赔偿责任.
-
建议请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并固定证据。建议电话联系或面谈
-
可以在取得相应的证据后起诉对方.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