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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年前把孩子送人了现在后悔了能要回来吗直接在医院生了待了几天就回我们家了孩子就给他们了现在能让孩子的亲生父亲花钱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0-08-18 10:11: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回来的,直接找收养人即可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肯定可以
  • 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保护子女利益是其基本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都应该考虑这一基本原则,只要是对子女有利的,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也就是说,由谁抚养子女好就由谁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正是秉承了这一基本原则和精神
  • 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一方得病另一方需要照顾支付医疗费等,这是夫妻之间相互帮助的义务。但是如果离婚的话,那么财产分割一般是不考虑一方得病而多分财产作为补偿的。作为另一方可以在道义上给对方一定的经济帮助,但是法律上面并没有明文规定因为一方婚后得病,而另一方就必须给予补偿的,所以另一方也可以不支付所谓的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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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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