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之前租的房子签了一年得合同。现在租户不住了,合同上写要是违约是付总租金的百分之二十,当时押金1000元的押金,还没到期,还交了半年的电梯费,租户走了。我押金没退给他电梯费也没给,但是加起来没够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8-01 23:24: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明显过高,不合理。
  • 你好,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约定的协商解决。
    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未住满合同期限不退押金,则房东有权不退押金。如果没有约定,你们则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到法院依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