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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3年毕业于**口腔医学院,与一口腔医院签了一分就业协议书,到这边来以后,单位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如今已工作一年零三个月了,我一个月收入500元。就业协议上备注中有院方写的两点 1,试用期满后,五年不的调离本院。 2,如若违约,违约金贰千圆。现在医院还没给我转正,我不想在为医院工作了。

证券投资
2004-10-20 16: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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