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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半年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首付款打到女方的卡里,女方去交的首付款,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夫妻共同还贷,一年半后,男方执意提出离婚,请问房产怎么分割?女方能分首付款吗?

民事相关
2020-07-30 10:47: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当然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
    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
  • 1、分割房产可以在任何时间段内进行,法律上也没有时效限制。
    2、当时离婚时未涉及房产分割的,现在可以重新协议。3、重新分割房产不需要起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有起诉的必要,所以一楼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4、正确的做法是:
    (1)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协议,然后根据该协议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不需要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的,保留好相关协议就可以了。
    (2)若双方协商不了的,须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哪套房产无法协商的就到该套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是多套房产都协商不了的,选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中对你们最为方便的法院进行起诉。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主张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你好,一般平均分割,包括首付款在内
  • 你好,首先,需要看夫妻双方是否就此套房产通过协议约定过房产的归属或者份额情况,有协议按照协议内容处理,其次,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如无特别约定只赠与给己方子女,一般视为对夫妻的赠与,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结合双方的出资情况以及登记在哪方名下综合判定房产的归属以及份额情况。如果您仍有疑问,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 登记是你们双方的名字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 该房屋(含首付)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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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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