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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8点40分许,一满载碎石子高速行驶的农用卡车将一路上行走的50岁身患精神病的农村妇女当场撞死。公路上从有血迹开始到死者最后的死亡位置近乎60米,农用车最后停在死者身旁,路北,碎石子撒在路边。当地交通警察大队已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 死者原属a村人,并生有一男一女。儿子今年21岁,现正在某大学读大四;女儿2002年大学毕业,现在镇初级中学任教,今年刚出嫁。1990年,死者与前夫离婚,携带前夫给予的2000元现金改嫁他人。离婚时子女到底判给 谁抚养,至今已无从查证。这一对子女18周岁前,一直由其生父抚养,而死者从未给他们支付任何生活及教育费用. 死者再婚后的丈夫自他们结婚后,一直问死者讨要死者的2000元钱。他们结婚十年来,死者丈夫从未尽过丈夫的责任:死者犯病的时候不给死者看病;不给吃饭;不给居住;冬天不给死者穿棉衣--总之不监护死者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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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7 21:22: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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