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该公司于9月24日调整标准佣金,但并未先贴出公告和发布任何消息,到10月13日下午(在股民集体反映的情况下)才贴出一张未打印日期的公告,在这期间,给我们散户股民造成了经济损失,该交易所一位姓周的负责人用道歉的方式想了结此事。他说:“这段工作忙,疏忽了,请大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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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你与交易所之间形成的是一个服务合同,你按约定支付佣金,对方按约定为你服务,现在对方未经你同意调整佣金就等于单方更改合同,按法律的规定这是无效的,你完全可以要求交易所继续履行原合同并赔偿你全部损失.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如有疑问可与我联系:13001670795;zhijian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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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