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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个体工商户干了十年,未给我交社保,他怕我告他注销了营业执照。我怎样让他给我补交或要补偿?

公司企业
2020-07-28 02:29: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干了十年单位不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者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 个体工商户要想给员工缴纳社保,首先需要先开户:
    一、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开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市该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申请参保时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含外地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补缴历年的,还应提供其最早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提供的应提供以下原始资料其中之一,作为依据:
    ①.工商行政部门收取个体登记费(开业、变更)、行管费的发票;
    ②.个体协会收取会费的发票;
    ③.个体协会会员证;
    ④.原始的完税凭证;
    ⑤.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⑥.缴纳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发票等。
    二、开户后给员工缴纳保险流程:
    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到劳动局就业窗口办理就业开户(一般是填写一个申请表),通过后还是带着以上东西到劳动局社保窗口办理保险开户,就可以缴纳保险了。
    一般流程是:给员工办理用工招用(也就是就业窗口),然后办理保险缴纳(保险窗口),每月给劳动局交去相应的保险费就可以。
  •  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多,失业金积累少,财政困难,不能使所有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今年4月,洛阳市人社局为了规范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费,以前已缴费但未接续到灵活就业户的,仍按原单位缴费,转入灵活就业户后,按灵活就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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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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