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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与张某在88年再婚,丈夫张某在91年死亡,92年国家实行房改房,妻子购买丈夫单位的房改房,享受了丈夫单位工龄补贴,资金全部是妻子出的,产权证姓名是妻子一人(该房改房原是丈夫单位的公有租住房)。请问,该房改房是妻子的个人财产,还是同丈夫的共有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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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5 19:49: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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