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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深圳市xx实业的劳务派遣工,我与公司签定了44天的劳务派遣合同,他们公司和我说的时候说我的工资是他们公司派遣工内工资最高的,13一个小时,但到我到工厂工作后,发现深深的被骗了,和我同是派遣工的员工工资17一个小时,和我相同岗位的公司正规员工,哥哥姐姐和我说,他们公司太黑心了,按他们公司工资的行情,我一个小时的工资被他们赚走7-10元,今天是我上班的第三天,很累,感觉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如果我辞职,这三天的工资我可以拿到吗?对我以后找工作有木有影响,会不会有赔偿之类的相关事宜,我和他们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只有一份,他们未给我我的那一份。谢谢你的帮助。

合同纠纷
2020-07-29 16:31: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治安受处罚的不良记录,不影响工作或其他方面.
  • 员工辞职是由员工本人意愿申请的,只要员工申请辞职,单位就必须安排员工在一个月内离职,否则单位是属于违法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情况辞职,单位都是需要同意的。事业单位在使用期另外有约定的除外。和员工是否有交通事故没有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 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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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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