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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户口和两个儿子的户口不在一起,老人的土地和儿子的土地也不在一起,都是独立户主,但是老人生病十多年一直与儿子住在一起,老人和儿子一个住宅,十几年都是儿子抚养照顾,老人去世后土地儿子可以继续种植吗

婚姻家庭
2020-07-29 15:39: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老人去世后,老人承包经营土地的户没有其他人健在的,村里可以收回土地。老人的其他家属不能继续耕种土地了。
  •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北京市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欢迎详询!
  • 老人去世后若没有立遗嘱,则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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