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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被警察捉了,说我是嫌疑人,进去说是我暴力催债,但是我根本没有做过。警方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只听取报案人员的话就能定性我嫌疑人的吗?

刑事案件
2020-07-28 21:42: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过来咨询的时候带上相关的材料
  • 1、如果你被骗数量达到3000元以上,就涉嫌犯罪,你可以直接向公安局报案,报案后公安局就可以立案侦查,不需要你自己搜集证据。
    2、如果是民事欺诈行为,你应当自己收集证据,如果到法院起诉。收集证据的方法是:
    (一)凡事注意立字为证。因为证据决定着一个官司的输赢,所以,日常生活和经济交往中一定要增强“证据意识”,购物要索要发票、做买卖要签订合同、借款要让对方打欠条,分家析产、遗产分割要立下字据,甚至结婚前还可以搞一个“婚前财产公证”。不要什么事都是口头君子协定,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吃亏的往往是自己。
    (二)及时收集补充证据。原先手续不完善,并且有发生纠纷的苗头,这时就要特别注意尽快弥补漏洞。要设法先让对方补签手续,或双方就问题的下一步解决签订协议。对方如果死活不肯写文字东西,那只得找中间人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见证,也可以找公证机关公证有关事实,所有这些都不行,你只得私自录音、录像了。
    (三)诉讼前后,依法求助法院取证
  •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受到人身和财产侵害的,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受理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公民报案不要求必须提供证据,提供线索即可,但是提供证据为佳。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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