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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2 22:25: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定情况的出现而导致执行暂时不能继续进行,需要等到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已明确规定了中止执行的11种法定情形,执行法院应依规定作出中止执行执行的裁定。依据法律规定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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