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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大连,66年12月份出生,高管,请问法定的退休时间?谢谢!

劳动纠纷
2020-07-30 13:59: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退休后,劳动者可以享受法定的退休金,作为生活的经济来源。
  • 国 家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因为有“法定”两字,人们往往以为是《劳动法》规定的,其实不是。《劳动法》里并没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退休年龄是由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性法规所规定的。比如:《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等暂行办法和计算工作年限暂行规定的命令》(1955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57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等等。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法定退休年龄已到养老保险还没交齐怎么办 1.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直至交满15年为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依然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劳动者选择继续留在单位,单位继续使用他们,此时,他们应当签订劳务协议。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是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原来的用人单位变成了接受劳务成果方,员工变成了提供劳务方,单位按照劳务量给予相应货币,不再具有缴纳社保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应该怎样继续缴费呢?由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之所以没有规定继续缴费的具体缴费方式。这就需要劳动者具体去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以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
     2.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据悉,目前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没有调整,仍为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女干部55周岁。具体规定为,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指: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退休。 关于一些市民对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疑问,可以理解为女工人45岁前曾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但在45周岁前离开了管理技术岗位,比如45岁“一刀切”办理了内退,仍可50岁办理退休。管理技术岗位是根据各企业依照国家和省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确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的本企业管理技术岗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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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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