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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工勤编 被判缓刑 会开除工职吗

刑事案件
2020-07-27 21:56: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提交上诉状,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即:上诉人必须适格;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
  • 不予开除。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32条、33条、34条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主刑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具体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既然“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说明原判刑罚并未执行,而缓刑并不是我国刑罚种类的一种,那么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就并未服刑,而只是在接受考验。
  • 单位当然不能随便开除职工,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不是法律问题,会开除工职吗?需要问具体所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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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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