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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家,卖房时合同补充约定写了:‘甲方带走房内家具家电有:电视机,洗衣机,冰箱,五斗大厨,大床床垫’,还有些其他东西,比如电脑什么的,我当时有指出没写,中介说不用写的,那我交房时是不是只可以带走注明的五样东西?现在和买家有点不愉快,我家具都不想送了,是否可以?当时送家具家电并没有多收房款,买家和中介也没有写家具清单,也没有拍照,我是否可以都拿走?谢谢,望回复

婚姻家庭
2020-07-24 14: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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