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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由于本人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我的允许,以她的身份证私自向金融机构借款与信用卡借款,并用我的蚂蚁借呗、京东金条、美团金融私自借款,这些属我私人的,他没有告知于我,后来被我发现,争吵无数次,以死威胁问我要钱还款,并且我自己还要还本人名下的金融机构贷款,他名下与我名下的借款约8万元左右,迫于生活与两个女儿不想离婚,我帮他偿还了,并告知我还完就不欠了,并且此贷款未用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乃是个人投资问题,时间2020年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未知,并私自盗刷我的招商银行信用卡3500元,由于2019年告诉我帮他还完就没有欠款了,所以2020所欠的钱他没有在和我说过,我也不知道他还有欠款,直到我发现我名下信用卡有欠款,才知道他又借钱了,但是无法与他沟通不得知其他具体欠款,以上所有借款并未用于夫妻生活之间,家里她未买过一个共同生活用品,只是小孩的学费急补习费他有付过,还付了一个月房租,这些我不知道他欠款只当他发的工资所用,具体是不是借款用的不得知,2020年7月23日招商银行法务电话给我,说本人妻子信用卡逾期3个月欠款5万左右,这些我并不知道,说是我们婚内债务,要采取必要手段冻结我的银行账户,或让我偿还,我得知此事想要和妻子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上的债务问题怎么写,我是否必须要帮她偿还债务?招商银行要冻结我的银行,因为我妈妈的钱被我取出存在招商银行里面了,买的固定理财,并要求我还款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07-31 10: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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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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