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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7月2号做人流手术,在我做手术前,我问了医院的工作人员,个人保险可以报报销吗?医院的工作人员回答我:目前我们现在是刚开业不久,新医院无法提供医保报销,然后我又问道:那么公司的报销可以报吗?工作人员回答:公司的可以报,在我跟医院的工作人员确认公司可以报的情况下,我决定在那个医院做了人流手术,我休完15天的假去公司上班时,准备报销的时候,公司的同事告诉我,这个生育津贴必须要自己医保报销之后公司才能给我报销,所以我想问下您,公司给我们员工买的生育津贴是必须要我们自己医保报销之后公司才能跟我们报销还是自己医保没有报销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跟我们报销生育津贴吗?

交通事故
2020-07-28 01:32: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咨询社保局。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 一般情况下,职工一旦住院才能报销,可以直接在收费窗口办理,就诊时出具社保卡就行,额度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在外地,则需要拿着相关医疗票据,到本地社保局进行报销。招商信诺友情提醒职工医疗保险是按照当地定点医院按医院级别首先扣除定额“起付线“,医保目录内诊疗项目进入”统筹“,再按报销比例报销。
  •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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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