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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继承经济适用房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继承
2020-09-05 08:17: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土地出让金,先要弄清楚土地的所有制。
    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制有:国有和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这些情况下,要收取土地出让金。我们常见到的,就是开发商拿地搞开发时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有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等),使用年限满以后,就要续交土地出让金了。所以买房是还要看土地性质,不然,70年和40年产权(其实是土地使用权)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能转让,不存在土地出让金。必须先经过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征用以后(征地对土地所有权人有征地补偿,不算土地出让金)才能转让使用权,收取土地出让金。
  • 经适房申请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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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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