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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刚刚打你电话。你现在没有在长沙吧!我来长沙了!我就是要办理离婚的。现在又有了新的情况。女方不同意,除非要我付她5000元才答应我的要求。但我现在想不通。女方她是过错方,没有理由我付钱给她。开始是她同别人同居才和我离婚的!但现在那人也不要她了!她现在就不同意了!但我不会付钱给她。谢谢你!

损害赔偿
2004-10-10 22:22: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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