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大概于3个月前来到位于长沙市五一路的一建筑工地上做木工,就在20多天前,我叔叔在工作中,不幸被上层掉下的一根钢管(架子管)打中手臂,致使手臂严重碎裂!后经医院拍片、钢板固顶,逢合等,工地方已花了5000元医药费左右。现时他们想以一次性再补偿3000元钱,从此再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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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违反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你叔叔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如有必要可携带相关病历及诊断证明来我所,当面咨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邓律师4860556;13637488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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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