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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网络司法拍卖的房屋,我是买受人,先已经拍卖成功,尾款还未交付,发现房屋无法过户,发现法院瑕疵说明存在错误,怎么申请法院撤回拍卖

经济相关
2020-07-26 00:51: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拍卖竟得的房屋,不属于限购政策范围,需要的资料如下:(1)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房屋测绘平面图 (5)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加盖拍卖公司公章,核对原件) (6)拍卖公证书或经工商部门确认备案文书 (7)行政事业单位需提供财政部门相关批准意见(拍卖房屋为单位所有时需提供,司法拍卖除外) 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搜狗,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 法院拍卖房屋的流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 (一)买受人在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后,拍卖人才可将拍卖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同时拍卖人亦提供票据给买受人;依标的物的情况不同拍卖人还应协助买受人办理某些权属变更的手续,为买受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二)拍卖人收到买受人的价款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在扣除了委托手续费后将剩余价款交付委托人。一般与委托人结算,使用结算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合同合同编号及日期;
    2、成交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成交价格;
    3、成交标的物在拍卖操作过程中支出的费用;
    4、拍卖佣金;
    5、拍卖人必须给付的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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