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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80岁,老伴90岁。两人共同生活了15年,是在婚老人,老人感情一直很好,就最近两年我妈妈照顾不了老伴。老伴就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妈妈说我服侍了你这么多年要一些赔偿费。老伴是银行退休职工,每月工资5到6000元。妈妈是农民。最后法庭判离婚,是感情破裂。没有赔偿费。老妈想不通,病情加重。

民事相关
2020-07-22 17:33: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可以去双方任意一方原籍地址民政部门办理; 二、诉讼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常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根据你讲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现在判决结果已经下来了吗
  • 你好,请问你的诉求是什么呢?是想为妈妈要赔偿费还是其他的呢?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的;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方为过错方,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且在分财产会综合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你妈妈的老伴如果没有上述情况,是要不了赔偿费的。请问婚后购置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呢?
  • 你好,请问目前的诉求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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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