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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原是A银行的一名员工,1997年6月入行,与A银行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该合同2004年8月1 日到期,今年7月份,因本人另有就业意向,向A银行提出到期终止该合同。但之前我曾在A银行的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上签下名,仅仅是意向书,并无单位盖章。在我于7月底要求A银行为我提供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时,A银行以我违反了意向书为由,要求我以自愿的名义写下不再领取本该属于我的一笔经济补偿金。为了能取得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我被迫写下了该证明。此外,单位还强行扣下了原来单位规定的应该每个月发给我的一笔奖金。请问: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成 律师您好!我原是A银行的一名员工,1997年6月入行,与A银行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该合同2004年8月1 日到期,今年7月份我向A银行提出到期终止该合同。但之前我曾在A银行的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上签下名,仅仅是意向书,并无单位盖章。在我于7月底要求A银行为我提供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时,A银行却要求我以自愿的名义写下不再领取本该属于我的一笔经济补偿金共计7000元左右。为了能取得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我被迫写下了该证明。此外,单位还强行扣下了原来单位规定的应该每个月发给我的700元奖金。

交通事故
2004-10-08 11: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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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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