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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深圳对于刚交房的毛坯房以及装修中,装修后未入住的空置房怎么收取物业费?

房产纠纷
2020-07-24 21:19: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 您好,空置房可以向物业那边具体的政策
    追问:我看网上说空置房只能收取70%的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 可以和物业公司约定好具体事项
  • 只要开发商已经将房子交付给你了,你就需要支付物业费了,房子空置不是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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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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