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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入公司,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只签了用工协议,内容不缴纳社保及工职金,在这其间我个人买了社保。到14年4月才帮我买社保及签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追究公司赔偿我困公司不为我缴纳社保我自已缴纳而产生的损失吗?

劳动纠纷
2020-07-26 16:35: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的。
  • 你好!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有些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觉得社保并没有什么用处,所以会想着不交社保,从而把这部分费用拿到个人手中。社会保险法规定所有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要参加社会保险,如果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应该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个人是无权决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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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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